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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安徽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皖价费【2004】198号)的要求,结合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际,现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予以公示。
说明:我院可认定工种目录附下;补考费用按未及格的单科标准收费。本收费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。
安徽合肥机电技师学院
2023年12月25日
附件:可认定工种目录